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四十一、 对《进出口商品复验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7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十一)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十一) 四十一、 对《进出口商品复验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7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十一) 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条“本办法所规定的文书由海关总署另行制定并且发布。” (十) 目录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