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三十四、 对《进境动物遗传物质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7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二)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二) 三十四、 对《进境动物遗传物质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7号公布)作如下修改: (二) 将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中的“直属检验检疫局”修改为“直属海关”。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