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二、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58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8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一)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一) 二、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58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8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一) 将第二条中的“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修改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将第三条第一款中的“验凭旅客所持有效出入境旅行证件”修改为“验凭旅客有效出入境旅行证件”,将第十条第二款中的“持有效的出境证件”修改为“凭有效的出境证件”。 二、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