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五、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3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8号和第218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二)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二) 五、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3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8号和第218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二) 删去第二十五条中的“与电子数据报关单内容相一致的纸质报关单”。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