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十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8号和第218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六)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六) 十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8号和第218号修改)作如下修改: (六) 删去第四十二条中的“经海关批准”和第四十六条中的“经海关批准的”。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