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工作人员处分办法(2012年)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海关工作人员处分办法(2012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处分的程序和不服处分的申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5)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2007)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