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海关工作人员处分办法(2012年) 第二章 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第十五条 海关工作人员处分办法(2012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第十五条 对工作对象态度蛮横、行为粗暴、故意刁难,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