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测绘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0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测绘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00年) 第十一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也可以按照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政府法制部门颁发的有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格式的规定制作测绘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