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2014年)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2014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处罚的,处罚机关应当将处罚情况记入经营者信用档案,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