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以及本办法的规定,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