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四章 合同签订 第二十二条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合同签订 第二十二条 贷款人应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借款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贷款人可采取的措施: 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未按约定方式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的; 未遵守承诺事项的; 突破约定财务指标的; 发生重大交叉违约事件的; 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