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2006年) 第三章 执业 第二十一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2006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执业 第二十一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从事执业活动,由所在单位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