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2017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2017年) 第五十六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时在2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执业的,依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