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2017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2017年) 第五十四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执业活动,减少执业活动项目内容、数量,或者执业活动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