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注册测绘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注册测绘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三十三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