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2009年) 第五条

第五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出质人、质权人的姓名(名称)及住址;

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出质注册商标的清单(列明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及专用期);

担保的范围;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