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2009年) 第五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2009年) 第五条 第五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出质人、质权人的姓名(名称)及住址; 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出质注册商标的清单(列明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及专用期); 担保的范围;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