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2025年) 第二章 投诉受理 第十三条 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2025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投诉受理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应当予以受理: 具有投诉人主体资格; 有明确的被投诉人和投诉请求; 有具体的投诉事实和理由; 属于本机关管辖范围; 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投诉事项范围。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