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七条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较重行政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引用法条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2021)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