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官行为规范(试行)(2005年) 第七十九条 法官行为规范(试行)(2005年) 第七十九条 第七十九条 基本要求 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加强修养,严格自律; 杜绝与法官形象不相称的、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不良嗜好和行为; 注意言行,在日常生活中自觉维护法官形象。 业外活动 目录 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