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行为规范(试行)(2005年) 第七十四条

第七十四条 信访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妥善保管涉及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

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披露、不使用在信访工作中获得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