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官行为规范(试行)(2005年) 第六十七条 法官行为规范(试行)(2005年) 第六十七条 第六十七条 有关部门和人员不协助执行 应当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仍拒不协助的,依法采取其他措施。 涉诉信访处理 第六十六条 目录 涉诉信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