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官行为规范(2010年) 一、 一般规定 第六条 法官行为规范(2010年) 第六条 一、 一般规定 第六条 严守纪律。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不得泄露在审判工作中获取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得过问、干预和影响他人正在审理的案件,不得随意发表有损生效裁判严肃性和权威性的言论。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