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官行为规范(2010年) 七、 涉诉信访处理 第六十九条 法官行为规范(2010年) 第六十九条 七、 涉诉信访处理 第六十九条 基本要求 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切实保护信访人合法权益; 及时处理信访事项,努力做到来访有接待、来信有着落、申诉有回复; 依法文明接待,维护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七、 目录 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