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官行为规范(2010年) 五、 文书制作 第四十九条 法官行为规范(2010年) 第四十九条 五、 文书制作 第四十九条 对诉讼各方诉状、答辩状的归纳 简要、准确归纳诉讼各方的诉、辩主张; 应当公平、合理分配篇幅。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