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0年) 第二章 教育培训管理体制 第四条 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0年) 第四条 第二章 教育培训管理体制 第四条 法官教育培训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归口负责、分级实施的制度。 第二章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