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0年) 第六章 教育培训师资、课程、教材、经费 第四十二条 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0年) 第四十二条 第六章 教育培训师资、课程、教材、经费 第四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建立完善法官教学师资库,有条件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法官教学师资库。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