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20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推进法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法官队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