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1952年) 第五条 治安保卫委员会的具体任务: (一) 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1952年) (一) 第五条 治安保卫委员会的具体任务: (一) 密切联系群众,对群众经常进行防奸、防谍、防火、防盗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宣传教育,以提高群众的政治警惕性。 第五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