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2019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通过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指定的信息平台和本企业门户网站等途径,公开油气管网设施基础信息、剩余能力、服务条件、技术标准、价格标准、申请和受理流程、用户需提交的书面材料目录、保密要求等。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及时更新。

用户合理要求的其他相关信息,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当向提出申请的用户披露。

国家能源局另行制定油气管网设施开放信息公开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