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进出物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进出物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2003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以下简称管理区)进出物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1986)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