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贷款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2017年) 第二章 汽车贷款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2017年) 第二章 第二章 个人汽车贷款 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的贷款。 第九条 借款人申请个人汽车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第十条 贷款人发放个人汽车贷款,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和还本付息方式等贷款条件: 第十一条 贷款人应当建立借款人信贷档案。借款人信贷档案应载明以下内容: 第十二条 贷款人发放个人商用车贷款,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内容外,应在借款人信贷档案中增加商用车运营资格证年检情况、商用车折旧、保险情况等内容。 第七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