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十六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摩托车及其他机动车的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可参照本办法执行。仅用于军事目的、用途车辆的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