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2012年) 第十八条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2012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安全例检机构应对设施设备加强管理,保持设施设备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