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2012年) 第十七条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2012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检验量具须经法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并取得计量检定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