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2012年) 第十六条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2012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例检场所应配备保证安全例检工作安全的停车楔及安全例检工作所需的检验工具和量具。 检验工具和量具主要有:检验锤、便携式照明器具、轮胎气压表、轮胎花纹深度尺,以及套筒扳手、扭力扳手、钢卷尺、钢板尺等。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