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4年) 第五章 准入管理 第二十一条 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04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五章 准入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中国强制性认证(3C)标志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