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2008年) 第四章 恢复重建规划 第二十五条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2008年) 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恢复重建规划 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与地震灾区的省级人民政府共同组织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应当包括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农村建设规划、城乡住房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调整… 第四章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