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08年) 第二节

第二节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恢复重建,要尽可能保留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明确严格的保护措施、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

——历史文化街区内受损轻微、格局完整的建筑,应对重点部位进行加固或修缮;确需重建的,其外观要延续传统样式,尽可能利用原有建筑材料或构件。

——恢复重建历史文化街区内损毁的现代建筑,应与整体风格相协调。

——对拟申报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应在恢复重建中切实保护其历史文化特色和价值。

专栏7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项 目

合计

四 川

甘 肃

陕 西

历史文

化名城

国家级

2

都江堰、阆中

省 级

10

绵阳、什邡、松潘、汶川、广元、江油、绵竹、广汉、剑阁

勉县

历史文

化名镇

国家级

2

安仁、老观

省 级

9

昭化、孝泉、街子、怀远、元通、安顺场、郪江、青莲

碧口

历史文

化名村

省 级

1

杨店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