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08年) 第二节
第二节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恢复重建,要尽可能保留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明确严格的保护措施、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
——历史文化街区内受损轻微、格局完整的建筑,应对重点部位进行加固或修缮;确需重建的,其外观要延续传统样式,尽可能利用原有建筑材料或构件。
——恢复重建历史文化街区内损毁的现代建筑,应与整体风格相协调。
——对拟申报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应在恢复重建中切实保护其历史文化特色和价值。
专栏7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项 目
合计
四 川
甘 肃
陕 西
历史文
化名城
国家级
2
都江堰、阆中
省 级
10
绵阳、什邡、松潘、汶川、广元、江油、绵竹、广汉、剑阁
勉县
历史文
化名镇
国家级
2
安仁、老观
省 级
9
昭化、孝泉、街子、怀远、元通、安顺场、郪江、青莲
碧口
历史文
化名村
省 级
1
杨店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