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08年) 第一节
第一节 农村居民住房
——农村居民住房的恢复重建,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实行农户自建、政府补助、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相结合。
——改进建筑结构,提高建筑质量,符合抗震设防要求,满足现代生活需要,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传统风貌,节约用地,保护生态。
——灾区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规划设计力量,为农村居民免费提供多样化的住房设计样式和施工技术指导。
专栏4 农村居民住房
项 目
合 计
四 川
甘 肃
陕 西
加固
户数(万户)
168.36
144.38
11.88
12.10
新建
户数(万户)
218.87
191.17
22.98
4.72
间数(万间)
656.61
573.51
68.93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