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08年) 第一节

第一节 农村居民住房

——农村居民住房的恢复重建,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实行农户自建、政府补助、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相结合。

——改进建筑结构,提高建筑质量,符合抗震设防要求,满足现代生活需要,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传统风貌,节约用地,保护生态。

——灾区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规划设计力量,为农村居民免费提供多样化的住房设计样式和施工技术指导。

专栏4 农村居民住房

项 目

合 计

四 川

甘 肃

陕 西

加固

户数(万户)

168.36

144.38

11.88

12.10

新建

户数(万户)

218.87

191.17

22.98

4.72

间数(万间)

656.61

573.51

68.93

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