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汛限水位监督管理规定(试行)(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汛限水位监督管理规定(试行)(2020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水库运行管理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单位)或业主,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是汛限水位监督管理的责任单位。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