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限水位监督管理规定(试行)(2019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通过在线监控和现场检查,超汛限水位运行的水库应列为重点监督对象。
以下情况属于违规行为:
未按规定设定、复核、上报汛限水位的;
未按规定上报实时水情信息的;
无调蓄洪水过程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的;
调蓄洪水过程且长时间在汛限水位以上运行,经分析论证汛限水位回落过程不合理的;
如有其他情况超汛限水位运行的,根据实际分析论证认定。
监督管理单位确认问题后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
以下情况属于违规行为:
未按规定设定、复核、上报汛限水位的;
未按规定上报实时水情信息的;
无调蓄洪水过程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的;
调蓄洪水过程且长时间在汛限水位以上运行,经分析论证汛限水位回落过程不合理的;
如有其他情况超汛限水位运行的,根据实际分析论证认定。
监督管理单位确认问题后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