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限水位监督管理规定(试行)(2019年) 第十条

第十条 水利部履行以下监督管理职责: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汛限水位监督管理的规定;

组织指导实施汛限水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全国大型和重要中型水库、水电站及重要湖泊实施在线监控;

组织对汛限水位监督管理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重大问题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