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和本票统一法公约(1930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在汇票上作出承兑的受票人,如在归还汇票时涂销承兑,视为拒绝承兑。如无相反证明,该涂销视为在归还汇票前所为。

但受票人如已向持票人或任何在汇票上签名的当事人以书面通知其承兑者,仍 按其承兑的条件向上述各当事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