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和本票统一法公约(1930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背书必须书写于汇票上或其所附的粘单上,须由背书人签名。

背书得不指明受益人,或仅由背书人签名(空白背书)。如为后者,为使背书 有效,须书写于汇票背面或其所附的粘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