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2025年) 第九条

第九条 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定期评估本行政区域内耕地资源分布、质量状况,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市、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目标任务,并根据储备区内耕地实际利用状况,动态调整储备区。

储备区内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前,不按照永久基本农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