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闸运行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十九条

第三十九条 汛期应根据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落实水闸防汛组织体系、防汛责任以及防汛工作机制;根据本行政区域防御洪涝灾害的方案预案和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按照职责分工落实防汛抢险物资准备、应急抢险等工作预案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