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2008年)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水闸安全鉴定工作所需费用,由鉴定组织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筹措。 第四章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