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2008年) 第九条

第九条 鉴定组织单位的职责:

制订水闸安全鉴定工作计划;

委托鉴定承担单位进行水闸安全评价工作;

进行工程现状调查;

向鉴定承担单位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

筹措水闸安全鉴定经费;

其他相关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