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2014年) 第一条 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2014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加强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规范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