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2012年) 第十章 标准经费 第六十八条 水运工程标准管理办法(2012年) 第六十八条 第十章 标准经费 第六十八条 标准编制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合同规定和批复的工作大纲要求,专款专用,并严格遵守财政部《交通建设发展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 第六十七条 目录 第六十九条